於《港區國安法》後丶迫於現實解散的支聯會以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丶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早前香港法院已安排在11月11日開審,但負責為案件排期審訊的司法機構在上週五(24日),在無預告下突然把案件的開審日從「雙11」延至明年1月22日,也未有進一步解釋押後的原因。
雖然司法機構仍維持在11月3日處理選擇自辯的鄒幸彤撤銷公訴書申請的日期不變,但支聯會案的開審已被兩度押後,意味著已被關押1500天和1300天的三人,當中不淮保釋的李卓人和鄒幸彤在案件明年開審時,將被關押超過1700天;至於曾一度獲淮保釋七個月的何俊仁,也要在審前被關押近 1500天。
司法機構一再把支聯會案的開審日期押後,惹來人權團體的批評。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表聲明,指港府以審前關押為手段,侵害被告獲公平審訊權利。其總幹事陸志民表示,根據國際人權法與國際人權標淮,以及無罪推定原則,未審先囚不應成為通則,但鄒幸彤和李卓人在未經審訊定罪的情況下,已被長期關押千多日,突顯港府試圖利用審前關押作為壓迫手段,以達至長時間孤立打壓持不同政見人士的效果。
陸又說,香港的《國安法》定義模糊不清,使政權可以「危害國家安全」作藉口,系統性剝奪被告獲淮保釋的權利,嚴重侵害他們獲公平審判的權利。他重申,表達自由是人權,鄒幸彤和李卓人不應因紀念六四和尋求歷史真相而被捕和起訴,港府須立即釋放兩人,撤銷他們的控罪。
在英的港人團體「香港勞權監察」也發表聲明,批評港府以長期孤立打壓持不同政見者的做法。該會總幹事蒙兆達指責港府玩弄司法程序,企圖無限延長案中被告在牢獄中所受折磨,促港府應立即釋放鄒幸彤與李卓人等政治犯,讓真相與良知不再被襟聲。
支聯會於1989年成立,旨在聲援北京的民主運動,曾在港發起百萬港人聲援中國民運的遊行。在當年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後的三十年間,每年均在維園舉辦燭光晚會,悼念「六四」死難者,並聲援「天安門母親」。
香港在2020年實施《國安法》後,支聯會成為重點打擊目標,時任正丶副主席李卓人丶何俊仁及鄒幸彤於翌年9月9日被捕。該會及三人被指在《國安法》實施後,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和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涉嫌違反該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李丶鄒二人被捕後不淮保釋,一直被還押長達4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