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2009年,投訴人是一對居住在深圳的黎姓夫妻,他們當年以非香港居民的身分(又稱「雙非」),安排在香港浸會醫院生產,疑因負責的醫生沒有為他們篩檢乙型鏈球菌,使他們的兒子出現腦性麻痺和四肢殘障,於是在翌年對涉事的兩名醫生作出投訴。
根據香港法例,涉及醫療事故的投訴,是由成員主要由醫生業界組成的醫務委員會透過紀律研訊小組處理。黎氏夫婦的投訴,原安排在2016年召開紀律研訊,但因其中一名涉事者以需時處理證據為由申請將研訊押後,最終研訊押後九年,至本月才召開。研訊小組週二(28日)公布,因投訴的事故已發生十多年,現在研訊會對被告不公,遂作出永久擱置研訊的決定。
投訴人及協助他們的社區組織協會昨(29日)午召開記者會,公開事件始末。黎姓夫婦對醫委會的決定感到憤怒,批評醫委會永久擱置研訊對投訴人更不公平,形容決定是「沒天理」。他們又指責負責安排研訊的醫委會秘書處,至今也沒有解釋為何容許研訊押後九年不處理又不作解釋。
翻查紀錄,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早前在立法會回覆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時表示,過去五年,醫委會完成處理逾8700宗投訴,由接獲投訴到完成處理,平均需時27個月,有98%個案能在四年內完成。但港府掌握的資料顯然與個案不同。
社協幹事彭鴻昌指出,除了黎氏夫婦的個案外,正協助跟進的另外兩宗投訴,同樣指醫委會拖延處理投訴,涉事投訴人已分別向醫委會提出投訴長達六年和八年。他認為,事件顯示醫委會失職,擔心容許以投訴拖延太久作為終止處理的理由,會有更多被投訴的醫生以此逃避研訊,要求醫委會研訊小組按照法例,在14天內自行覆核永久擱置黎氏夫婦投訴的決定,否則會以涉及公共利益為理由,不排除在三個月內就事件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