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組織「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就港府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於2023年裁定岑子杰獲得部分勝訴,並指港府未能為同性關係建立法律認可的替代框架,例如註冊民事伴侶關係,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中的積極義務。上述聲明於頒布兩年後生效。港府在今年7月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以落實聲明,但遭立法會於9月10日否決,暫未有就相關問題提出跟進行動。
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安排已違法? 港府未回應
在終院聲明兩年延遲生效期屆滿後,港府現行安排理論上於昨(27日)天起已經違法,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未有正面回應相關問題和有否就此諮詢法律意見,只回復本台說,港府已盡最大努力向立法會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以履行香港人權法中的義務,惟草案未獲立法會審議通過,現正研究如何通過行政措施,在相關範疇下為同性伴侶提供適當保障。
岑子杰作為案件的入稟人,對於港府在終院限期屆滿後仍未完成要求設立替代框架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感到無奈。他亦不認同當局以行政措施代替法例為同性伴侶提供保障的做法,舉例說:「菜單上寫的是提供白切雞,我點了餐,餐廳叫我等一會,先給我乳鴿充飢,但不代表不用給我白切雞。」他強調,期限雖然已過,港府仍有責任繼續履行和落實裁決。
岑又不接受當局以爭議大作為開脫,指同性關係草案爭議再大,也不及《基本法》23條大,但港府仍能順利訂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信在已完善的立法會制度下,若港府願意處理,是有能力處理具爭議的立法問題,必定能為完成法庭判決創造空間。
對於立法會換屆在即,最為關注性小眾權益的新民黨葉劉淑儀已宣布棄選,會否影響同志團體爭取平權的工作,岑子杰表示,立法會審議《草案》期間,不少議員反對立法,但支持政府訂立行政措施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相信議員們及其代表的政黨會言出必行,不會「走數」(不履行承諾的意思),而港府亦應盡快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