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周五(11日)就支聯會案判刑,指支聯會案雖然沒有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等亦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或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更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等的言論和活動導致任何實際的妨害,且其相關言論及活動均屬公開進行;不過,支聯會案案發時,《港區國安法》已經生效,各被告即使相信「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可能有違中國《憲法》和《國安法》,仍一意孤行,大力鼓吹推動該主張,可被視為有預謀的舉動。
法官:案發時部分港人不接受中國對港有主權 氛圍加重刑責
此外,法官指出,支聯會在香港扎根超過30年,三名被告都是社會知名人士,具有影響力,而控罪涵蓋的犯案時間歷時14個月,其間,有部分港人唔願意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及相關憲制秩序,顯見香港正處於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下,被告仍持續作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接觸面廣,影響不容輕視,會使國家安全和公眾秩序面對更大的風險,因而增加案情的嚴重性。
故此,法官認定,支聯會的案情應屬「情節嚴重」級別,不接受辯方以支聯會所用的只是表達信念的空洞口號而屬「情節較輕」的辯詞。根據《國安法》第23條,「情節嚴重」的案件需判處5年以上丶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三名被告均是支聯會常委及「主要行事者」,是共同行動,各人罪責基本相同,均以監禁 7年6個月,即90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三人料於明年4月至2030年初出獄
至於三人的具體刑期,法官指出,何俊仁在2017年確診患肺癌,目前病情已穩定,須定時服用藥物及覆診,但辯方求情時,沒有以健康狀況作為減刑理由,加上何俊仁在開審當日才正式認罪,不能給予完整的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只減刑 22個月;另外,再扣除其公共服務和同意案情,令法庭減少審訊時間,合共扣除28個月,即須入獄5年2個月。
李卓人同樣享有公共服務和同意案情的6個月,被判處入獄7年。但法官指出,鄒幸彤在量刑陳詞時拒絕將自己的陳詞稱為「求情」,堅持自己沒有犯罪,不認為自己做錯,亦不感到後悔等,故鄒僅獲減刑3個月,須入獄7年3個月。
李卓人和鄒幸彤至今已還押接近 5年,按刑期推算,假設三名被告在獄中不獲扣除行為良好所獲減刑,預計何俊仁將於2028年4月出獄丶李卓人將於2029年9月出獄,而鄒幸彤將於2030年1月出獄。
鄒幸彤聞判舉象徵感謝和反抗手勢
三人聞判時神情平靜。信奉天主教的李卓人在聞判後劃十字聖號,向旁聽席微笑鞠躬。鄒幸彤在散庭時,向旁聽席一方舉起《飢餓遊戲》電影中,主角豎起食指丶中指和無名指的三指手勢,代表感謝丶敬意及向所愛的人告別的意思,亦有反抗的象徵。她身旁的懲教人員隨即把她的手按下,鄒幸彤之後再舉起雙手,向旁聽者揮手,被懲教人員阻止。她被懲教人員押送到囚室時,嘗試張嘴向親友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