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燕娥:判刑儼如懲罰六四悼念港人 一定上訴
聽到判決後,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和鄒幸彤的母親神情哀傷,她們在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等人的陪同下,在法院外接受媒體採訪。鄧燕娥被問及判刑感受時,含淚表示「今天是好傷心的一天。」她認為,七年的刑期實在太重,這意味著丈夫還要將近三年才能重獲自由。她覺得,三人並沒有採取非法手段,法官顯然沒有考慮李卓人的證詞,這是很不公平的,她對判決結果感到憤怒、傷心和無奈,認為被判監「一天也嫌太多」。
她又說,曾有數以百萬計的市民參與維園晚會,或曾自行點燃燭光悼念六四事件,這個判刑等於對許多人的懲罰,讓人難以接受,丈夫已經決定上訴。
被問及作為妻子有什麼話想對丈夫說,鄧燕娥表示:「撐住,撐到底!」
鄒媽媽:港人勿灰心 弱勢者受壓迫不可持久
鄒幸彤的母親則透露,在鄒幸彤完成自辯和審訊程序後,她曾到監獄探望女兒。鄒幸彤告訴她,能夠完成自辯、說出真心話,同時可以揭開六四的記憶,把六四的真相寫入香港法庭記錄當中,完成了多年來想做的事,感到非常痛快。鄒母反問:「我不知道是否應該感謝將她拉上被告欄的人。」她形容女兒不是一位稱職的大律師,但她是一位出色的被告。
鄒母感謝願意幫助無權無勢者打官司的法律人員和背後團隊,不計較勝負和金錢,在現今仍繼續堅守法律底線、伸張正義,向他們致敬。她也感謝多年來所有同行者,不僅是留下來的人,還有身處世界各地的朋友。她表示,知道大家都在,感謝大家與她們逆風同行。
她鼓勵大家,不要為今天的判決感到太難過,不要灰心和內疚,因為內疚是分裂的毒藥,叮囑大家要好好生活。鄒母更藉由身上印有舉起小指圖案的衣服致意,稱這代表無能。意思是現在雖然小指豎起,其他手指被壓下,但小指豎起的動作是違反自然的姿勢,不能支撐太久,也不會長久。
劉家儀:鄒幸彤和港人爭取自由的靈魂不會消失
陪同兩人接受採訪的劉家儀則表示,幾位被告被判監禁一日都太長、太重,認為判刑只能限制幾位被告的人,但相信他們的靈魂依然自由,也相信香港人爭取自由的靈魂不會消失。
她認為,支联会案涉及言论自由和信念,並代表被告和支联会,向曾在香港點燃燭光的人表示感謝,也感謝天安門母親繼續守護真相,同時感謝報導支联会案的記者繼續堅持新聞自由。
被問到各位被告的健康狀況,劉家儀表示,各位被告身體健康,但何俊仁已七十多歲,希望當局能善待他和其他較年長的在囚者。至於日後悼念六四是否犯法,劉家儀重申,法官表明悼念六四並非犯法,希望各界不要小題大作。她又說,鄒幸彤是會繼續堅持信念的人,不會違背良心,相信即使被判監,她也會一直堅持下去,李卓人和何俊仁亦會不忘初心。
鄧燕娥及曾因涉嫌為鄒幸彤在Facebook發文而被捕的人士,包括鄒幸彤的母親、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和关振邦、前區議員陳劍琴和牙醫李盈姿等,在庭外排成一行,分別舉起「六」和「四」的手勢,以示聲援被判刑的各位人士。
法官稱六四並不違法 惟國安警指易被用作煽動 會審視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判刑後會見傳媒,他引述法官判詞指,支联会和三名被告長期對中共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試圖挑起敵意,使他人對中共失去信任,以達至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並在《國安法》生效後依然故我。李桂華表示,從判刑可反映各位被告罪責極其嚴重。他特別提到,鄒幸彤沒有悔意,在三人當中被判監七年三個月,屬最重刑期,也是意料中事。
他表示,自開始調查支联会案後,不斷受到外部勢力惡意攻擊,在各位被告被裁定有罪後,情況變本加厲。他強調,支联会案的審訊都是公平、公開、公正、透明地進行,被告有充分的時間、空間和程序作出辯護,希望各界尊重法庭判決,不應作出攻擊。
對於法官尚未決定如何處理控方提出的充公證物申請,李桂華表示,「國殤之柱」是「犯案物品,與許多煽動行動有關」,認為法庭應作妥善處理。
李桂華回應市民日後悼念六四會否犯法時表示,紀念活動有可能被人利用作煽動,如涉及公眾集會或遊行,警方會小心審視。
人權中心強烈譴責判刑 促釋放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聲明,強烈譴責法庭重判支联会三名前領袖,指法庭已承認案件不涉及暴力,卻以支联会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等理由重判各位被告,反映判刑邏輯是「以言入罪」,把和平倡議及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刑事化,違反香港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他國際人權法下應履行的責任及承諾。
中心又指,本案不設陪審團,被告在指定法官審理下被定罪,並不符合司法公正及法治精神,促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三人,以及其他因和平行使基本權利而被囚人士。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同時關注,法院如何處理六四相關書籍、紀錄及「國殤之柱」等證物,警告摧毀歷史悲劇的記憶及證據,會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助長有罪不罰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