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綜合報導)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從今年7月1日起至本週一(10月20日),在柔佛南部多個地點展開執法行動,向3910輛未啟用外國車輛入境許可證無線射頻識別標籤的新加坡車主開出罰單,罰款總額約117萬令吉(約35萬9100新元)。
馬國陸交局高級執法主任莫哈末基菲里週二(21日)告訴媒體,陸交局執行臨檢的地點包括新山關卡、新馬第二通道關卡及新山福林園,並在新馬第二通道關卡開出最多罰單,達2064張;在新山關卡及新山福林園則分別開出1765張和81張罰單。
他說,在外國車輛入境許可證(VEP)措施生效前,在馬國境內違規的新加坡駕駛往往在返新後拖延或逃避繳付罰款。「現在我們要求駕駛當場繳付罰款,否則將禁止出境,因此所有駕駛都配合,立即繳清罰款。」
他補充說,目前的執法行動僅針對外國註冊的私家車,但當局也向沒有VEP的公司車輛發出1269張提醒通知。
馬國政府去年10月1日開始落實VEP措施,並於今年7月1日起全面執法。凡是沒有註冊或未啟用VEP無線射頻識別(RFID)標籤的外國車輛都會被罰款300令吉,車主須繳清罰款才能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