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駁回了鄒幸彤要求撤銷控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申請。控方指出,鼓吹推翻中共政權已經構成違法。

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先前因為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聲請撤銷起訴,但遭到法院駁回。鄒幸彤質疑檢方沒有明確定義什麼是「非法手段」,認為罪名太過籠統。檢方則表示,依照中國憲法,結束共產黨的領導就是非法手段。國際特赦組織批評香港政府假借「國家安全」之名,打壓言論自由。在此之前,許多加拿大的香港人團體舉辦集會,聲援鄒幸彤和李卓人,並要求香港政府釋放他們。

儘管獲得多個加拿大港人團體在開庭前夕聲援,被港府關押超過1500天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就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向法庭提出撤銷公訴書的申請,今(3日)午被法院開庭後拒絕。

支援中國八九民運逾三十年的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聯合會」(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被迫解散,港國安警在2021年以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該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案件於同年9月提堂後,已被多次延後,最新一次延後是在10月24日,負責為案件排期審訊的香港司法機構,在無預告下,把原已安排在11月11日開審的支聯會案,延至明年1月22日,但仍然維持在今日處理鄒幸彤撤銷公訴的申請。

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最高法院)處理,親自出庭作辯的鄒幸彤質疑控方未有說明合謂「非法手段」,指控並不明確,而「結束共產黨領導」亦不是「⼿段」,只是一個定義模糊的概念,故此現時的控罪令她不知如何答辯,故而要求撤銷控訴。

而在法官要求釐清立場的情況下,控方同意,根據中國憲法,並無合法機制或手段結束共產黨的領導,因此,任何鼓吹或試圖推翻共產黨的行為都必然違反憲法及違法,亦即「非法手段」。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於下午一致駁回鄒的申請。其中一名法官李運騰指出,會在此案正式審訊前夕的1月21日頒布判詞,解釋裁決理據。

AI:駁回申請揭港府肆無忌憚地打壓表達自由

對於高等法院駁回鄒幸彤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提出的「撤銷公訴書」申請,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張超雄表示,這再次揭示港府以過度寬泛的「國家安全」之名,作為打壓表達自由的武器,「已達至肆無忌憚的地步」。他強調,國安法實施以來,包括支聯會被告在內的眾多民主派人士及市民,因紀念「六四」而遭拘捕或監禁,這一連串不斷升級的打壓,突顯當局對人民尋求歷史真相及要求問責的恐懼,以及對香港表達自由的嚴重侵犯。

鄒幸彤在裁決後,只是揮手向眾人道別,沒有再像早上到達法庭時般,面帶笑容地與在庭人士說早安。早在開庭前,暫代最高法院處理申請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已有超過60人輪候入內旁聽,包括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中與鄒幸彤一同獲終審法院判勝訴的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他表示,作為案件有關的人士,他有責任到庭旁聽,希望案件能在庭上有堂堂正正的公開辯論。

開庭前夕,溫哥華支聯會(VSSDM)聯同加拿大多倫多支聯會(TADC)、以及港加聯(Canada-HongKong Link)在當地時間週日(2日),在溫哥華中國領事館和多倫多市政府廣場外舉辦集會,聲援香港的民主人士鄒幸彤及李卓人。溫哥華支聯會表示,在溫哥華的集會,約有150人參與,高喊「釋放鄒幸彤!釋放李卓人!」的口號,要求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

出席溫哥華活動的多名講者,包括前支聯會常委麥海華、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等先後發言,他們讚揚鄒幸彤與李卓人的勇氣,以及向他們長年爭取民主與公義的精神致敬,並強調鄒、李二人是因為《港區國安法》而被關押,批評是港府對言論自由與人權的嚴重打壓。他們強調,不能讓二人的聲音被消音,呼籲在加港人要與所有以和平方式爭取真相、公義與自由的人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