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25日)天中午前發出公告,稱「香港議會」的目的是顛覆國家政權,目標包括「推動『自決』丶制定所謂『香港憲法』」,認為這是以「非法手段」推翻和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丶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區政權機關,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於是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組織者及相關的19名人士。
警方同時指出,以任何形式協助或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活動,同屬違法,呼籲公眾不要以身試法。
至於九名被懸紅通緝的議會籌組人士,分別是「香港議會」創始人袁弓夷丶前籌委會主席兼選舉籌委會成員何良懋丶選舉籌委會規則小組主席霍嘉志和成員蔡明達及陳麗珍,以及參與議會工作的澳洲學者馮崇義丶美籍華裔傳媒人龔小夏丶本身是評論員的選舉籌委會主席吳文昕及選舉技術支援小組主席曾偉藩。
另外十名被懸紅通緝的「香港議會議員」分別是錢寶芬丶夏海俊丶侯中宇丶何永友丶姜嘉偉丶林千淦丶吳文君丶黃振華丶黃修和及張信燕。他們均已宣誓就任,至於表明不會宣誓的餘下五人,則未被港警通緝,他們分別是朱嘉祺丶歐永康丶林斌丶方立然及梁啟駿。
獲11.6人投票選出 勝選者 「7.21」六周年宣誓就任
以11.6萬張選票當選的「香港議會議員」,已於本月21日在網上宣誓就任,誓詞包括「抗拒極權專制,還政於民,光復香港」。何良懋在宣誓儀式上解釋,選擇當日宣誓,是因為「7.21」是香港公民社會全面淪陷的關鍵時刻,稱議員宣誓後,標誌著主權在民和港人自決的開始。
「7.21」是指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地鐵站發生的「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乘地鐵回來的人士,而警方當日的不作為被指是「黑鄉警」合作打擊抗爭者的行為;不過,當地鄉村原居民則強調,這是保衛家園行動。事件中,共有 69人被捕,22人被控,被告人士中,14名「白衣人」被控暴動及串謀傷人等罪,13人罪成,判囚 3年半至 7年不等,仍有一人上訴中;另外8名包括時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內的「非白衣人」則全部罪成,判囚 25個月至 37個月,當中七人正就上訴等待排期審理。
就今日發出通緝的19人中,四人之前已被警方懸組100萬元通緝,餘下15人則被警方以每人20萬元進行通緝。警方又說,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需要,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人士。國安警在此之前已懸紅百萬通緝 19名流亡海外的香港人,加上今日新增的15人,即港府合共懸紅通緝34人。
警方重申,根據國安法,若被通緝者放棄繼續犯罪丶自首或揭發他人犯罪行為者,可獲輕判,呼籲他們「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