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导指,“经查,张又侠、刘振立背弃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丧失党性原则、逾越红线底线,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收受巨额钱款;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教失管”。
报导称,“张又侠、刘振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严重职务犯罪,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贪腐敛财与失职渎职并存,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军委常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又侠、刘振立开除党籍处分,终止2人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2人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张又侠、刘振立开除军籍处分”。
此前,8月28日,中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张又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免去刘振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