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用国安法律再拘捕《反恐》案脱罪者

香港国安警拘捕五人,指称他们涉嫌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制造和提供武器给示威者,触犯《公安条例》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关罪行,包括协助及教唆暴动、煽惑暴动和串谋煽惑暴动罪。被捕者包括一名早前在爆炸案中被控违反《反恐条例》但被判无罪的被告吴子乐,以及一名涉嫌在社交媒体发布煽动文章的男子。一名女子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也被捕。警方表示不排除日后有更多人被捕,并强调会持续追查反中乱港案件。

香港国安警以涉嫌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为示威者制造和提供武器为由,拘捕五人,指称他们协助及教唆暴动和违反国安相关法例。据悉,五名被捕者中,包括早前在两宗爆炸案中被控违反《反恐条例》丶并经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的被告吴子乐。

香港警方国安处警司张伯杰周三(29日)公布,被捕人为两男三女,年龄介乎32至60岁,相关人士涉嫌在2019年发生的多宗暴动中,为参与者制造及提供武器。他又说,被捕者中,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社交媒体发布多篇煽动文章,以煽动他人憎恨香港特区政府和作出不守法行为。他总结称,各人涉嫌违反《公安条例》下的「协助及教唆暴动」丶「煽惑暴动」和「串谋煽惑暴动」罪,以及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基本法》23条)中的煽动罪。

另外,同案被捕的50岁女子,因企图协助被捕者移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而涉嫌触犯妨碍司法公正罪。张伯杰又说,不排除日后有更多人被捕。

多家港媒引述消息指,五名被捕人当中,包括早前在《反恐条例》案被裁定无罪的被告吴子乐。警方不愿证实消息,只表示,最新的行动是基于新证据展开调查的新案件,强调会持续追查反中乱港案件,若取得关键证据,便会采取拘捕行动,重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再次被捕的吴子乐,因涉嫌在2020年于明爱医院和罗湖车站的爆炸而被控违反《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该案经过159天的审讯和陪审团裁决后,包括吴子乐在内的七名被告一致被裁定《反恐》罪名不成立,当时吴子乐已被关押逾2000天。张伯杰在裁决后表示,会就无罪裁决与律政司再作研究,不认为用反恐例提控是过重,更表明,将来会积极引用两条国安法例中「已经完善」和针对相关活动的控罪作出检控。